四川省國祥時代實業有限公司信息公開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21-09-15 瀏覽量:次 作者:本站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政府、企業、公民和其他組織等利益相關方依法獲取四川省國有資產經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治企,依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54號)和四川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推進省屬企業信息公開指導意見》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在履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等職責過程中,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向利益相關方和組織公開企業相關信息。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信息,是指公司在履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職責過程中編制或者合法合規取得的,應公開發布的以文字、圖片、圖表、視頻等形式記錄或保存的信息。
第四條 公司綜合辦公室是公司信息公開工作的管理部門,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 公司信息公開工作堅持依法、公正、公平、準確、及時、便捷的原則。公開的信息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不得侵犯公司的合法權益和商業秘密。
第六條 公司發布信息涉及其他企業或者社會機構的,應當與有關企業或者機構及時溝通、確認。
第二章 責任分工
第七條 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健全完善公司信息公開辦法,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公司信息公開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一)指導公司部門做好主動公開信息事宜,維護和更新公司主動公開的信息。
(二)履行公司規定的與信息公開工作有關的其他職責。
第三章 信息公開范圍
第八條 公司信息公開的形式為主動公開。
第九條 公司信息主動公開的范圍包括:
(一)企業簡介、工商注冊登記、企業治理及管理架構等;
(二)企業主要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企業負責人薪酬水平,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情況;
(三)企業重要人事變動,企業重大改制重組結果,通過產權市場轉讓企業產權和企業增資等信息;
(四)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需職工群眾廣泛知曉和積極參與的信息;
(五)有關部門依法要求公開的監督檢查問題整改情況;
(六)重大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情況;
(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情況;
(八)企業投訴、舉報、信訪途徑;
(九)其他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
第十條 下列信息不予公開: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
(二)公開后可能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審議等執法活動的信息。
(三)法律、行政法規定不予公開的信息。
(四)公司認定的可能對他人隱私和名譽構成侵害、對相關人員合法權益造成損害、對企業及社會的正常秩序帶來影響的信息。
第十一條 發現虛假或者不完整反映公司信息的,應當在職責范圍內及時發布準確信息予以澄清。
第四章 公開方式
第十二條 條信息主要通過下列途徑公開:
(一)公司門戶網站
(二)公司微信公眾號;
(三)公司OA辦公平臺;
(四)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
(五)公司規定的其他公開方式。
第十三條 信息公開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資委有關保密規定,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審查。不能確定信息是否可以公開時,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報上級主管部門或者公司信息公開工作分管領導確定。
第十四條 各信息擁有部門是確定信息是否公開的主體。對本部門、本單位制作的信息,按以下規定履行公開程序:
(一)各信息擁有部門依照本辦法、《國家保密法》等相關規定,發布信息時應履行信息發布審批程序。
(二)信息擁有部門對公開信息進行審核,并報請相關分管領導審定。
(三)按照審核程序完成的擬公開信息,根據確定的公開形式公開。
(四)通過公司公開途徑進行信息公開的,應履行信息公開審批程序,未經批準不得發布。
第十五條 公司綜合辦公室組織編制并定期更新適用本辦法的信息公開目錄。
信息公開目錄包括:企業簡介、工商注冊登記、企業治理及管理架構等;企業主要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企業負責人薪酬水平,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情況;企業重要人事變動,企業重大改制重組結果,通過產權市場轉讓企業產權和企業增資等信息;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需職工群眾廣泛知曉和積極參與的信息;有關部門依法要求公開的監督檢查問題整改情況;重大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情況;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情況;企業投訴、舉報、信訪途徑;其他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
第五章 監督和保障
第十六條 公司信息公開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評議,并對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
第十七條 公司各部門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據有關規定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處罰。
(一)不依據程序履行信息公開;
(二)公開不應當公開的信息;
(三)違反本辦法,給工作造成不良影響、不良后果的;
(四)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經執行董事辦公會審議通過后施行。